2021年1月1日起,多烯酸乙酯、丙戊酰胺、阿莫西林注射剂等首批111个消化药品将正式调出江苏省医保目录。这意味着,今后使用这些药品发生的费用,将不再纳入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按照国家医保部门有关要求,“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为做好省增补药品3年消化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起,首批消化药品调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本次被调出的药品共111个,包括多烯酸乙酯、丙戊酰胺、苦参素、头孢氨苄甲氧苄啶、阿莫西林注射剂、风寒感冒宁颗粒、抗癌平丸、归芪颗粒等。本次调出品种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百余种药品调出,是否会影响百姓正常用药?对此,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张玮表示,此次调出的药品主要是已经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或在前期测算中显示临床使用量较少且有更好替代的药品。因此,这一变化不会对参保人员临床用药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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