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积分入医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为其学龄前子女申请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于当年6月1日至8月20日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次年续保时,申请人应当重新提交积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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