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接种对象有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导语】:苏州接种对象有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阶段,有以下情况者,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近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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