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1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月20日

【导语】:苏州1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月20日

1月征期是每年首个大征期。由于元旦三天放假,1月征期顺延至1月20日。苏州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注意错峰办税。考虑到疫情防控,建议纳税人尽量选择网上办税。

  据介绍,申报期结束前3个工作日为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受理申报业务高峰期,税务部门预测1月18至1月20日为1月办税高峰期。因此,税务部门建议纳税人提前错峰办理相关业务,避开拥堵时间段。

  此外,税务部门表示,票种认定、发票代开、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注销、更正往期申报、办理退税等业务,纳税人可在征期之后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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