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对象
01老年居民: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吴江户籍居民;
02失业人员:
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吴江户籍居民。
以上人员统称“非就业居民”。
注意:
2019年已参加吴江区居民医保的非吴江户籍人员,按“老人老办法”原则可以继续参保,个人全额缴费,不享受财政补助,如在2019年后发生中断的,再次续保时应按照连续不间断原则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2、缴费时间
2021年非就业居民参保缴费期:1月10日至3月25日,医保年度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共9个月)。
注意:
2022年起,吴江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即医保年度,下同)将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从2021年9月起,我区所有居民医保参保对象须于每年9-11月参保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保费后,方可享受次年1月至12月居民医保待遇。
3、缴费标准
2021年度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全年标准的四分之三,即330元/年(含大病保险个人缴纳费用20元),财政补助标准也按全年标准的四分之三补助,即850元/人.年(由区、镇两级财政筹集)。
4、缴费方式
2021年度非就业居民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至3月25日。
01参保申报
除前三年内正常参保缴费的吴江户籍非就业居民可直接续保缴费外,其余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请在工作日至户籍地所在区镇医保经办点进行参保登记后再行缴费。
02缴费方式
1.扫码关注“吴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可自助缴费。
2.个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就近的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费。
03特别提醒
如未查询到缴费信息,请在工作日至户籍地所在区镇医保经办点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5、吴江居民医保经办点
哪些非就业居民不需要缴费?
本区户籍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救大病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员、特困职工、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以上免缴人员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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