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措施

【导语】: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措施

近来,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又逢春节来临,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做好疫情防控,浏河人民医院做出以下规定:

1、所有择期入院患者必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急诊入院时由急诊科完成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工作。

2、提倡无陪护住院,如因病情需要陪护,原则上一患一陪护,陪护要固定,原则上不能更换。陪护需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办理陪护证,在院期间需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体温监测。

3、住院楼出入口采取24小时门禁管理,一律谢绝外来人员探视,且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均不得外出,用餐在院内解决。

4、住院患者及陪护在院期间需佩戴口罩,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随意跨病室、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5、门诊患者能自理的原则上不建议家属陪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原则上只允许一人陪同。

6、近期有大量社会公众因工作或返乡需要来我院申请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核酸检测人员数量剧增,我院已积极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在积极抗疫的同时,我院将根据实际采样能力,来确定当日采样人数,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

核酸采样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5:30

线上查询报告可微信扫以下二维码查询

如需纸质报告请于采样次日早晨8:00之后至门诊大厅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咨询电话:0512-80600882


相关阅读:苏州145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

                苏州人2021春节活动习俗大全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即可获得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