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出台春节期间禁放工作管控方案

【导语】:常熟出台春节期间禁放工作管控方案

根据部署,今年的禁放管控分两个阶段。其中,除夕晚7时至年初一上午10时、年初四晚7时至年初五上午10时为一级管控期,年初一、年初二、年初三、年初五、年初六、正月十五下午5时至晚上9时以及年初八早上7时至上午10时为二级管控期。

方案提出,各地要严格落实禁放区域管控职责,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小区”三级联动体系,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社区网格员、志愿者,逐小区、逐路段、分片、分段包干,将职责任务、禁放措施逐级落实。虞山、琴川、常福、莫城4个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详实周密的管控工作方案。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第一时间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应急管理部门要确定合法销售烟花爆竹宣传内容,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城管部门要协调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将在环境清扫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向公安机关通报,统计分析烟花爆竹废弃物数量。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加强市场联合检查,加强对工商业主的禁放宣传,倡导开业不燃放烟花爆竹。教育部门要多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养成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习惯。住建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禁止在建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组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深入小区开展宣传。民政部门要向新婚夫妇、殡葬从业群体开展禁放宣传。文体旅部门要提前排摸掌握星级宾馆、饭店的庆典喜宴承办情况,督促经营人将禁放规定告知服务对象。全市各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要与全体工作人员(含下属单位)层层签订《禁放承诺书》,明确禁放责任。

根据方案,对查获的非法销售、存储、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禁放条例依法处罚。对在禁放区域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将通报应急管理部门严厉查处,公安机关将主动跟进,追溯源头线索,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重点管控期内违法燃放、阻碍执法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

今年,本市还成立了4个禁放工作督导小组,将在两个管控期内对虞山、琴川、常福、莫城4个街道辖区内社区(村)、物业小区、宾馆、酒店等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动员、宣传氛围和巡查管控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板块和部门,督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对纸屑满地、警情高发、造成事故的区域,督导小组将倒查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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