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开始,园区交警将依法对此路段不按规定交替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非现场抓拍与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段的,非现场抓拍后,交警将依法对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
据了解,不按规定交替通行抓拍进行违法判断的前提是:场景中出现车辆排队的情况,且汇聚区也存在排队的情况。电子警察抓拍“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主要是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根车道车辆固定“1、2、3、4”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3”或“2、4”的情形,电子警察将自动拍摄一段违法视频,同时抽取三张违法照片,作为处罚证据。
目前在园区娄江快速路星港街段,交替通行标志主要包含三类标志:图形提示标志、文字提示标志以及车道减少标志。图形提示标志提醒驾驶人,应当按照图形提示标志的顺序,一边一辆车依次交替通过合流区;文字提示标志提醒驾驶人,前方即将进入交替通行路段以及距离交替通行路段的距离,当车辆较多排队缓行时应当依次交替通行;车道减少标志提醒驾驶员,前方道路车道即将减少。
除此之外,交替通行标线包含数字提示方块以及“交替通行”文字提示标线,提醒驾驶人已经进入交替通行路段,并应按照一边一辆车的顺序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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