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假生育津贴
办理材料:
(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⑴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其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⑵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办理材料:
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