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参保学生中,对持有《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苏州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苏州市三无对象救助证》、《苏州市农村五保户供养证》、《苏州市城区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可免缴个人缴费。
对持有苏州市以外最低生活保障证,同时提供原户籍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的参保学生也可免缴个人缴费。个人免缴的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