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稳岗惠企-补贴内容
培训补贴:
1、支持重点企业在2月份组织留苏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
2、对于在各级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各地可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结余情况,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3、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间,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各地要及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留人补贴:
1、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对春节期间重点企业安排外地职工留苏过节的,各地可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补贴。
3、对2月份吸纳首次来苏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各地可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来苏就业补贴。
重点企业稳岗奖励: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2021年一季度经税务部门确认的工资薪金总额较2020年三季度增加的重点企业,按照增加额最高给予20%的奖励,每家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就业补贴:
1、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2、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月份为苏州市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可给予机构一定标准的补助,并按照省内外交通情况适当给予机构来苏补贴。
3、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给予一次性补助。
附则:
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大市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春节期间: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重点企业:是指2020年产值超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经税务部门确认的,由企业按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申报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离职补偿金等非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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