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补贴
1.有培训愿望,且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对象需同时满足在该企业入职不超过1年);
2.企业职工通过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或人社部门的培训合格证的,按对应项目、工种和等级给予企业(或职工)培训补贴。
1.企业职工依法参加苏州市失业保险;
2.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3.职工取得证书和申请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且参保信息必须都在该企业。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保参保地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2.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递交补贴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向企业(或职工)发放补贴。
联系方式:12333热线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补贴,即可获得补贴相关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