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当年度3月20日
结束时间:4月19日17时
申请流程:
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积分办组织协调,各区镇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公布准入学校。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当年度新市民子女准入学校,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在中国昆山网(.cn)上公布。
(二)提出入学申请。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新市民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学生、家长相关信息。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所填报信息的有效日期以当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限。
(三)核实申报信息。各相关部门于当年度规定时限前完成申报信息核实及计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核实居住登记信息和遵纪守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和在昆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其中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核实);房地产登记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及其子女住宅房产权证登记信息;公安部门、总工会、文明办负责核实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文化程度。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四)公布可供学位。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五)公布积分排名。各区镇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积分办认定后,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六)公布准入名单。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排名和第二次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并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七)安排相应学位。各区镇在全市小学、初中统一报名之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八)办理入学手续。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准入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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