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配送示范通行证
按照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核定100%发放。
2.新能源通行证
苏州市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新能源货运机动车100%发放。
3.古城区通行证
(1)古城区内使用纯电动新能源货运机动车进行城市配送,专业运输单位的燃油型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
(2)注册登记在古城区内的厂矿企事业等单位(不含专业运输单位)及个人的核定载质量大于0.99吨小于8吨的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100%发放古城区通行证。
4.城区通行证
(1)苏州市注册登记的轻微型封闭式货车100%发放。
(2)注册登记在古城区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不含专业运输单位)及个人的核定载质量大于0.99吨小于8吨的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按车辆总数的50%比例发放城区通行证。
(3)注册登记地在东环路、南环东路、南环西路、解放西路、西环路、虎泉路、城北公路(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的专业运输单位,按车辆总数的50%比例核发城区通行证。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专业运输单位按车辆总数20%的比例核发城区通行证。
5.临时通行证
其他货运机动车因生产生活确需进入禁行区域,可以通过申请临时通行证。非苏州号牌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7天的,苏州号牌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一个月。
6.其他
(1)工程抢险、生活用品等通行证审核车辆使用性质后发放。
(2)菜篮子工程、货运出租车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发放。
(3)危险品、施工车辆通行证通过网上公安局进行审核发放。。
各区的区域、路段通行证由各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按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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