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市养老机构有序恢复开放

【导语】:苏州全市养老机构有序恢复开放

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在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的基础上,3月3日起日起,全市养老机构有序恢复开放。

院返院人员(老年人、员工)管理

1个月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新入院和返院人员,需提供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1个月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新入院和返院人员,经核酸检测、隔离7天无异常后,可恢复院内正常生活或工作。

临时外出老年人管理

对因事临时外出(不含临时就医)老年人,须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如当日返回,可正常返回生活区;非当日返回,应参照“入院返院人员管理”要求执行。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自返院当日起,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7日后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恢复院内正常生活。

工作人员通勤管理

员工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履行入院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可正常通勤。通勤员工应坚持做到不离本市。如出现可疑症状尤其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及时报告并暂离养老机构,不得带病上岗。

家属探视

有探视需求的家属应至少提前1天实名预约,出示健康码绿码、14日内行程码,并经检测体温正常后入院。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探视人员,还需提供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其他人员入院管理

恢复走访慰问、参观考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允许必要的检查维修、评估调查、医护人员入院,预约管理、控制流量,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外包装消毒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恢复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助餐点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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