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吴中区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复工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组织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复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江苏省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前,全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复工报备制度。企业须提前2天向所在镇(区、街道)报备复工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报备的企业不得复工。报备情况同步报送区住建局。
二、至2月20日前,全区所有商品房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举办发布会、答谢会及开放、登记报名、认购、开盘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各房产经纪机构也暂停对外开放房产中介门店。
三、企业复工应报备以下内容:1. 企业复工报备表;2.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明复印件;3. 疫情防控方案;4. 疫情防控承诺书;5. 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6.防护物资储备情况;7. 安全防控措施情况;8. 其他需报备内容。
四、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