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现了5条拆迁公告,包括248户住宅、10户非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8890平方米,发布了补偿标准!
炒米浜旧城区改建东部地块
一、征收项目名称
炒米浜旧城区改建北部地块
二、征收范围
苏福公路43号101、102、103、104、105、201、202、203、204、205、301、302、303、304、305、401、402、403,炒米浜39-2号(41号)、42号-45号、49号-51号、161号162号、204-1号、205号-207号、207-1号、219号,盘南路191号、193号、195号、197号、199号,苏福公路43号苏州市煤炭工贸有限公司。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41户,其中住宅约35户、非住宅约6户,总计面积约57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三、补偿金额
相关阅读:苏州145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房屋征收,即可获得房屋征收相关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