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已可以使用,详见操作指南。注意:该操作指南中《留抵退税申请表》仅针对2019年20公告和84号公告的情形,不包含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对于财税8号公告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需要,总局开发新模块,预计本周即可发版应用。另外提醒大家,申请时一定不要选错退税原因和类型!
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指南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留抵退税申请表
附列资料,请纳税人上传申请表(盖章)
申请表保存后—免填单打印—提交
请根据【填表说明】进行填写,也可以根据退(抵)税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附件中填写说明进行填写,请注意填表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