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2021修编)的通知》。
《通知》称,为规范湖泊管理和保护,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湖泊保护名录作出调整,并予以公布。新版湖泊保护名录中共有154个湖泊,以及里下河湖泊群、阳澄区湖泊群、淀泖区湖泊群、浦南区湖泊群4个湖泊群。
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公布了《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有力促进了全省湖泊管理与保护。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江苏省新增了较多符合《条例》标准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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