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21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未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学校。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苏州高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及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实施。2021届市区(直属学校、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游泳除外)安排在2021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进行,游泳考试安排在2020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因故缓试另行办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地的体育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初三下学期进行(游泳除外),考试日期、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后公布。
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50分,其中统一考试45分,日常考核5分。统一考试的必考项目(1项):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选考项目(2项):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游泳(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游泳项目)。考生在选考项目中任选2项参加考试(球类项目限选1项)。各项满分15分,考生按3个项目实际得分计入体育考试成绩。
日常考核的要求是: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年1分,共3分;体育课及大课间活动出勤率及表现2分。
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3个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由家长书面提出减试或免试申请,凡减试1个项目该项目得9分,免试学生得27分。身体残疾的学生(提供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人证明),可申请办理免试,成绩按45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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