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结算年度由原来的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统一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职工医保结算年度相应调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从2021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非就业居民医保结算年度由原来的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统一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非就业居民医保结算年度相应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2022年1月1日起,非就业居民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学生少儿、大学生医保结算年度不做调整,仍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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