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
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代管)初中校:
现将《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
2.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学习过程性评价
指标体系(试行)
3.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学习过程性评价
成绩统计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
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75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功能,以评促教,以考促学,加快我市艺术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江苏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要求,结合我市初中艺术教育教学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基本要求,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主要目标,建立和完善学生艺术素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凸显艺术教育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切实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的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原则
(一)公正性。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强化有效监督,保证考核公平、合理、严谨、有序。
(二)科学性。坚持艺术教育的客观规律,以音乐、美术学科特点为依据,体现音乐、美术课程的性质和价值,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审美需求。
(三)全员性。坚持面向全体,从学生素质发展的实际出发,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促进学生自信心、创造力、合作精神和艺术素养等方面的全面提升。
(四)基础性。坚持以人为本,以学校艺术教育为主阵地,着眼于学生基本的艺术素养,遵循由易到难的规律,坚持艺术素养的普及(共性)与艺术特长发展(个性)相结合,实现减负增效。
(五)操作性。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紧密结合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现状,设置考核范围、确定考核方式。
三、考核内容与办法
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由初中三年艺术学习过程性评价和初三毕业生音乐、美术素养现场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初中三年音乐、美术学习过程性评价为60分,初三毕业生艺术素养现场考核为40分(音乐、美术各20分)。
(一)过程性评价(60分):过程性评价主要针对学生初中三年的课堂学习及参加艺术实践活动进行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审核。各初中校要在学生初中毕业前,将每个学生的成绩进行公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全社会的监督。
1.课堂学习评价(50分)主要考核学生艺术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及对音乐、美术课程基础知识与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音乐、美术两门学科每学期各5分,合计为10分,初一至初三上学期,5个学期满分共计为50分。初中校以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各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等方面要点。重点从“感知(认知)水平”“艺术实践能力”与“审美情感和学习态度”三方面进行检测与评价。
音乐学科每学期从“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四大领域中任选一项实践项目作为考核内容。美术学科每学期从“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感受”和“综合·探索”四大领域中任选一项实践项目作为考核内容。
2.艺术实践评价(10分)主要考核学生在初中三年学习过程中的艺术实践情况:
学生在初中三年学习过程中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情况。参加音乐或美术活动不少于一学年,评价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为6分。
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参加音乐或美术活动不少于1次,评价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为4分。
(二)艺术素养现场考核(40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以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初中阶段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为考核范围,含有5%的地方优秀艺术文化的内容,考查学生音乐、美术基本素养。
音乐、美术学科试题均为选择题。音乐、美术考试用时均为30分钟。音乐、美术学科两门学科满分各为20分。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时间
2021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未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音乐、美术学科考核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的过程性评价由原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五、成绩运用
2021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测评成绩分为A、B、C三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A等,60~84分为B等,60分以下为C等(测评成绩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考生测评成绩为A等,可作为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或职业类学校艺术专业优先录取的参考依据;测试成绩为B等及以上,有资格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测试成绩为C等,定为不合格,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后可报考四星级以下普通高中。
六、考核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音乐、美术学科考核的实施是一项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和千家万户利益的大事。为了使考核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组织管理,做到精心组织、严密操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
(二)规范办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初中学校的艺术教育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开齐、开足、优化艺术课程。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音乐、美术学科考核的宣传及说明工作,引导学校、家长和全社会转变教育观、人才观和评价观,克服“应试”倾向,充分利用艺术评价促进每个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应从大教育、全方位的视野出发,整合各方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艺术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方案试行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2
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
学习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测评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评价办法 |
过程性评价 | 基础指标 | 课堂学习 | 50分 | 主要考核学生艺术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及对音乐、美术课程基础知识与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 | 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抽查 |
艺术实践 (课外活动) | 6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情况 | |||
发展指标 | 艺术实践 (校外学习) | 4分 | 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 |
附件3
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
学习过程性评价成绩统计表
学校(盖章) 班级 填表时间
姓
名
项
目
| 初一学年 | 初二学年 | 初三学年 | 初中阶段 | 初中阶段艺术过程性评价成绩汇总 (60分) | ||||||||
课堂学习评价 (20分) | 课堂学习评价 (20分) | 课堂学习评价 (10分) | 艺术实践评价(10分) | ||||||||||
上学期(10分) | 下学期(10分) | 上学期(10分) | 下学期(10分) | 上学期(10分) | 课外 活动 (6分) | 校外 学习 (4分) | |||||||
音乐 | 美术 | 音乐 | 美术 | 音乐 | 美术 | 音乐 | 美术 | 音乐 | 美术 | ||||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 2021年3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