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死亡提取方法

【导语】: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是市民朋友们很关注的问题,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那苏州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如何提取公积金呢?

     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流程

  1.代办人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所有权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2.工作人员对材料等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则提取住房公积金。

苏州公积金死亡提取方法

  提取人员

  代为提取人

  所需材料

  1.代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

  3.所有权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友情提示

  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  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热线电话  0512-12329

  中心网站  .gov.cn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