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由区政协牵头,组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以下简称“吴江公积金中心”)、区住建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将即将实施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通知》的新政策。
从5月8日起,凡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出资加装电梯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申请人的范围包括加装电梯房屋产权人、配偶及产权人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
据了解,区政协十五届一次全会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共提交了8份有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相关提案,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采纳,推动出台了《吴江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加快落地实施,让市民群众享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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