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调整缴存额比例

【导语】:2021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调整缴存额比例

  日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

  提高最高限额。

  《通知》明确,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调整缴存额比例。

  《通知》实施后,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每月提取额度从月缴存额的50%提高到月缴存额的65%,在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月租金额、月公积金缴存额65%及最高限额三者取最小值计算。

  提取额度示例测算

  01、单身职工小王租赁一套自住住房,每月缴存1600元,账户余额10000元,每月租金2000元。原来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800元。政策调整后,因为小王的月缴存额的65%(1040元)﹤最高限额(1500元)﹤月租金额(2000元),故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1040元,比原来增加了240元。

  02、单身职工小赵租赁一套自住住房,每月缴存4000元,账户余额30000元,每月租金1800元。原来小赵每月可提额度为1100元。政策调整后,因为小赵的最高限额(1500元)﹤月租金额(1800元)﹤月缴存额的65%(2600元),故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1500元,比原来增加了400元。

  友情提醒

  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公积金业务系统将根据最高限额和提取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规定,自动对职工租房委提金额进行调整,职工无须申请调整。

相关阅读:苏州145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

                 吴中区8个方舱接种点接种时间安排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租房,即可获得公积金租房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