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持以下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2、符合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费条件的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还应持由民政部门核发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办理政府代缴费申请手续。
3、按规定申请补缴以前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缴费申请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4、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计算应缴费金额。对全额政府代缴费的人员,办妥申报手续后缴费视同到账。
5、参保人员凭《年度缴费情况表》于11月底前至指定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