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用时间
2020年1月1日起。
二、停用卡型
昆山医保IC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卡”和“居民医疗保险卡”。
人社业务办理以“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或“昆山社会保障(市民)卡”为载体。
三、换新指南
参保人员即日起随时可启用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省标卡启用后,原医保IC卡自动注销。省社保卡的启用和医保IC卡的自动注销不会影响持卡人医保待遇,其个人账户资金也不受影响。
1.参保人员的省社保卡若损坏或遗失的,应及时到昆山市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挂失、补换卡手续,补换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审核报销。
2.参保人员持有的原昆山社会保障(市民)卡仍可正常使用,若老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昆山市各社保卡服务网点申请挂失和换发省社保卡,补换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审核报销。
3.省社保卡除用于医保就医外,还可在社会保障其它领域使用,同时还加载金融服务功能(可作银行卡使用)。持卡人可至昆山市各社保卡服务网点、农商银行网点开通金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