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
面对疫情,园区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有以下补贴政策:
1.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期间,与园区“四上企业”及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产业等内外资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员工,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房租补贴。
2. 对企业新聘员工提供交通补贴,3月10日前与园区企业新签订劳动合同,自行到岗、乘坐专列或企业包车接送员工到岗,按照省内200元/人、省外3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
3. 由管委会协调安排20000个住宿单元,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员工过渡性居住用房或隔离观察用房,并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最长7天的费用补贴。
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在园区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
5. 鼓励暂未复工的服务业企业组织员工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复工,与有用工需求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协商,以短期借用、服务外包等形式合理调剂劳动力。对提供员工支持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每人3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