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二、办理流程
1.单位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苏州市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单》,至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受理窗口,或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专设窗口,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手续,并领取数字证书及安装光盘。《苏州市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单》可通过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下载,也可直接到办理窗口领取并填写。
2.单位携数字证书和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出具的《数字证书应用开通工作联系单》,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及申请事项,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4.单位访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后,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平台”,根据设定权限,办理相关业务。
3.不具备网上申报功能的社保业务,以及因不符合网上申报平台设定条件、被系统自动阻止提交的社保业务,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相应窗口按规定办理。
4.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的业务,经第三方数字认证后,书面材料和表单可不再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仍应妥善保管有关原始材料以备核查。
5.未申请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其各项社保业务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相应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