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

【导语】: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复杂,国内部分地区时有小规模疫情发生。7月20日,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报告阳性结果。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对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14天内(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和有南京市旅居史的所有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立即开展核酸检测。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南京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仍在我市旅居的,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三、请广大市民要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出行,原则上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苏后应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市民尽快到居住地附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我市将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12-17岁人群的接种。

  六、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尽量缩短在公共场所停留时间。出入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内。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卫生。

  七、各单位应适当控制大型活动、会议规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参加会议、活动的相关人员均应开展旅居史排查,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请各地立即开展自7月6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的人员排查,落实上述防控措施。

  截至7月21日,全国现有1个高风险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和6个中风险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镇迭撒村拉影村民小组、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委会雷允村民小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境外(除澳门外)仍全部为高风险地区。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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