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园区)
苏地网挂[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吴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3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
苏地2021-WG-40号等23宗地块出让总价(起报总价/成交总价)为净地价,涉及契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
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个别地块对申请竞买人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特别说明。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
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42号、苏地2021-WG-44号-苏地2021-WG-53号和苏园土挂(2021)03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的方式进行。
苏园土挂(2021)03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或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CA证书若已超过有效期的,需及时办理延期。联合竞买各方应当分别申请CA证书,在网上出让系统分别注册。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苏园土挂(2021)03地块可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8楼东侧)索取资料。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相关报名资料,并在网上出让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联合竞买各方应在网上出让系统中确定出资比例和竞买代表人,竞买代表人代表联合竞买各方参与网上交易,其网上交易行为视为联合竞买各方共同意愿的真实表示。
3.自由报价:网上出让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限时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9月3日16:00 苏园土挂(2021)03地块
5.一次报价:本次公告的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22宗地块,在网上挂牌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的,网上竞价中止,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出让人在网上竞价中止后10分钟内(若在自由竞价阶段中止的,则为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开通一次报价功能并发布开通的提示信息。一次报价功能开通时点即为一次报价起始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分钟。前5分钟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分钟为竞买人报价阶段。竞买人报价在出让人公布的一次报价总额有效区间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资格。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
苏园土挂(2021)03地块设置市场指导价、中止价、一次报价有效区间,未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未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该22宗地块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或进入一次报价的,对预售、销售条件不作特殊要求。
6.成交通知:地块成交后,网上出让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
7.成交确认:苏园土挂(2021)03号竞得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于该地块网上出让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最晚于2021年9月7日16:00前),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提交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12-66685016、66685013)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8.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9.保证金的处理: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部分;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告的全部地块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别说明
本次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均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
苏园土挂(2021)03号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四)应急处置
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我局将发布涉及地块的中止公告,涉及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止,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
涉及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资源交易网(.cn/)发布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五)法律责任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出让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涉及苏园土挂(2021)03号地块的,请与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苏园土挂(2021)03号地块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苏州工业园区咨询,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授权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有关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周志祥祝嘉 联系电话:0512-66685016、66685013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网址:.cn
特此公告。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