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
适用对象:
目前,适用对象是注册在市本级或姑苏区的用人单位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办理条件:
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备注:
1、学历须为全日制学历
2、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指本市生源返籍落户(苏州)
3、更多办理条件以实际申请审核为准
办理所需材料:
1、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学历证书
4、《就业报到证》
5、《户口迁移证》、《户口登记表》等
业务内容:
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案、毕业生就业报到、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等一系列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模式
分为“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
网上办: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
网址:.cn/szrczx
窗口办: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公共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转递至迁入地公安机关,通过人社+公安联办工作机制,毕业生根据公安机关的短信或电话通知直接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特别说明:户口从长三角区域(江苏、上海、浙江、安徽)迁出的毕业生(江苏省外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除外),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一站式迁移,不用再回迁出地办理手续。
图源苏州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