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办依据
(1)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3)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5)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2.办理条件
档案在我中心保管
3.办理材料
本人申请:本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可于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意见并签名)
4.办理地点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三楼314室
5.办理机构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6.收费标准
不收费
7.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8.联系电话
0512-65223106
9.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线上办理:1个工作日
10.经办流程
现场办理: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至档案管理科前台提出申请
(2)审核档案材料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需求审核档案材料
(3)出具证明
审核材料后,依据档案材料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审核材料后,如不符合办理条件,告知原因
(4)登记备案
出具证明后,申请人在《提供证明材料登记簿》上登记备案
线上办理:
(1)申请人用个人账号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在搜索框内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证明出具”,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选择所需的相关证明,保存确认提交。
(2)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选择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详情,在线自助打印相关证明。
11.依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须知
我中心依出具的相关证明以档案材料为依据出具,仅供参考。如申请人现有档案中无相关记载的,将不予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