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教育局、姑苏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姑苏区教体文旅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姑苏区教体文旅委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姑苏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教育集团直接领导。副组长分别挂钩联系相关教育集团指导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教育集团建设相关事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要把集团化办学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集团培训、教研、科研等工作的统筹指导,搭建教学资源、校际交流等信息技术平台,做好教育教学的专业保障。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教育集团要明确职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校长学期工作会议,确定一项重点指导推动工作,组织一次教师集中培训,开展一次全面开放活动,举行一次办学成果展示,召开一次期末总结分析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指导活动,组织一次联合教研活动。
(三)强化政策支持
市教育局会同姑苏区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落实集团化办学的专项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市级层面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科技、组织等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形成并放大推动项目实施的政策集成效应。姑苏区、市教育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年度考核,做好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市教科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牵头组织专题研究,指导集团的教科研活动,设计和开展以集团为平台的各类教科研活动,引导集团提升内涵;市教师发展学院、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要协同做好集团化办学的干部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评价、设备设施等统筹指导工作。
(四)注重氛围营造
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