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车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单位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3、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收存合格证原件。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当收存底盘合格证原件, 4、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改装的机动车,收存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平江新城行政服务中心,车主地址如是县里的购置税交在县里),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纸质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联网核查的,并免予提交纸质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8、一致性认证书(2010年10月1日之前的没有) 9、车辆环保随车清单; 10、车辆到现场查验、拍照,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1、不免检车辆提供机动车检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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