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条件

【导语】: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条件

  • 1.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可通过初定的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对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初定。


  • 2.初定条件:申报人毕业后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本人所申报职称专业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其中,中专、大专毕业后,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后,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本科毕业后,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硕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即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即可初定中级职称。本条件与我省相关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不一致的,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上述各类毕业生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盖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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