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申报受理条件

【导语】:职称评审申报受理条件

    • 《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职称〔2020〕42号):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单位)申报评审职称,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年度职称申报材料主要是: (一)职称评审申报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五)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资历截止时间为申报评审的前一年底。 ;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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