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可办理对象:
1.园区户籍残疾人。
2.居住在园区的外地户籍残疾人。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申请人监护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2寸白底证件照、残疾相关病例材料(外地户籍申请人还需携带居住证)至街道社工委工作站提出申请或通过一网通办线上预审材料通过后线下提交上述材料。
2.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打印评残通知单、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人证评定表交给申请人。
3.申请人按照评残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进行评残。若申请人本人行动极其困难,可申请开展专家上门进行肢体类评残服务。
4.街道、社工委工作站对申请人的评残结果进行公示5工作日,未成年人评残信息不予公示。(若申请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初评结果60日内申请由不同评定专家开展重评。对重评结果仍存在异议的,可申请由苏州市残联开展终评。)5.街道社工委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残疾人证》。(外地户籍申请人的《残疾人证》由户籍地残联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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