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可办理对象:
1.具有园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下肢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准备新购买或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满6年。
下列对象不可办理:
1.非园区户籍人员(外地户籍人员可办理上牌手续,不能享受补贴)。
2.非下肢残疾人。
3.有机动轮椅车但无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4.驾驶电动轮椅车、拖拉机、汽车等不符合规定车型标准的残疾人。
办理流程
申请新购残疾人轮椅车流程:
1.申请人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2.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苏州市下肢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行驶、准驾证申领审批登记表》、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银行卡向户口所在街道、社工委工作站提出申请或通过一网通办线上预审后线下提交材料。
3.工作站、街道社工委残联审核并加盖公章。
4.车主持《登记表》、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一寸彩色免冠照1张、新购车辆至市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办理上牌手续。上牌地址:干将西路301号(人才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预约电话:65232559。
5.上牌完成后,街道、社工委残联将购车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申请置换残疾人轮椅车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新登记表》向户口所在街道、社工委工作站提出申请或通过一网通办线上预审后线下提交材料。
2.街道、社区对申请人车辆及车主信息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车辆报废程序、地点及车型要求。
3.公示完成后申请人持旧车车辆、牌证、《更新登记表》,将车辆送到指定报废点报废,报废点审核后回收车辆将旧牌交还申请人,填写“车辆回收情况”栏,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新购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5.申请人持《更新登记表》、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街道、社工委工作站登记,工作站及街道残联审批并加盖公章。
6.申请人持《更新登记表》、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一寸彩色免冠照1张、新购车辆、旧车车牌、旧车行使证到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上牌手续。上牌地址:干将西路301号(人才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预约电话:65232559(上牌)7. 新购车辆上牌完成后,街道、社工委残联将更新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办理地点: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