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具有苏州工业园区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内,且患23类重大疾病的患者本人,可申请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 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血友病、慢性重症肝炎、重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有坏疽、深部溃疡、脓肿、骨髓炎〉患者)、肝豆状核变性、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尘肺病、肺动脉高压、脊髓性肌萎缩、肝功能衰竭、严重肾衰竭、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三级精神(智力)残疾等23类重病重残患者。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网通办系统(.cn)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办事申请;经预审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2.社区工作站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网通办系统流转至街道(社工委)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收件,退还申请人的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街道(社工委)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
办理地点: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