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
办理流程
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卫生评价;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托育机构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要求,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等。托育机构应登录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查验审核。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对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A座一楼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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