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园区创业重点扶持群体人员、园区以外的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户籍创业者在园区创业(创业实体注册和实际经营场所在园区范围内),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户籍或企业所在地对应的社区工作站、街道人力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收件;经办人将材料流转街道(社工委)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审批,并退还申请人的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街道(社工委)后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要求,流转就管中心后台;
4.就管中心后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完成。
办理地点: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站、各街道人力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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