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商注册地迁出市区统筹范围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单位需至原参保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注销登记,单位注销登记前请先办理人员暂停手续。
医保转移属于个人业务,无法批量办理。对于本人想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需要其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身份证原件(代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医保转出,出具缴费凭证后交至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至原参保姑苏区或其他市统筹区医保经办大厅转移窗口办理转出手续,也可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大厅”——“在线办事”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提交相关转出申请,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在微信转移凭证打印模块自助打印缴费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