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苏州市姑苏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导语】:4月12日苏州市姑苏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苏州市姑苏区关于划定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2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7个):将十梓街517号,十全街758号,乌鹊桥路106号第三层,苏大北小区6幢、7幢,劳动路289号,劳动路460号,金成家园59幢全部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3个):将乌鹊桥路104号以及北侧两层小楼,苏大北小区除6-7幢外其他区域,金成家园50、51、52、56、58、62、64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2日起执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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