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干部学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江苏苏州干部学院是苏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全国72家省级党性教育干部学院之一,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基层干部培训网络课程特约制作单位。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中央省市各级各类媒体的深度关注和立体推介。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全面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以“苏干院·故事荟”党建品牌为载体,秉持“明德至善创新思进”校训,按照“一核两翼,建设两平台,打造四高地”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理念,以“改革开放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为核心,讲好发生在江苏、苏州的中国故事;以“精神传承和创新实践”为两翼,深度融合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建有“苏州市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研究中心”“新农智库(苏州市新型智库)”两个市级研究平台,努力打造成为“开展党性教育和锤炼党性修养的信仰高地、弘扬改革开放精神企业家精神的精神高地、讲好践行新发展理念苏州故事的宣传高地、提升领导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实训高地”。


学院按照“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培训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了中央组织部、商务部、民政部、原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中央部委、国家机关、央企等各类班次,累计培训干部学员约60万人,社会影响力持续扩大,已成为全国各地考察、研究和学习改革开放精神和苏州经验的重要阵地。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5周岁(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除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报名截止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5.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苏州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及江苏苏州干部学院(https://www.szgbxy.cn/)查询。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学风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较强教学、科研能力。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6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江苏苏州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2024年江苏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姓名+学历+岗位代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rsc@szgbxy.cn。

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联系邮箱:rsc@szgbxy.cn。

2.报名时间:11月12日(周二)9:00~12月25日(周三)16:0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江苏苏州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任最高职务、所获最高奖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江苏苏州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报名要求进行扫描上传。

(二)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名单后在江苏苏州干部学院网站(https://www.szgbxy.cn/)公示三天。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主要考察考生学历专业情况、岗位匹配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情况等);

专业能力考核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者组织加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苏州干部学院(https://www.szgbxy.cn/)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本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面试采用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同分者,以专业能力考核排名前者为先。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江苏苏州干部学院(https://www.szgbxy.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江苏苏州干部学院(https://www.szgbxy.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075967。


九、本《公告》由江苏苏州干部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2-682469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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