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财政保障警务辅助人员9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符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间出生)。单侧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对年龄、学历、户籍、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4年6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12月5日至12月18日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后分别发送至对应岗位的电子邮箱内。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资料电子档内容包括:

(1)填写好的《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下载)扫描件;

(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下载);

(3)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

(4)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操作步骤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步骤(附件4下载));

(5)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以后);

报名材料投送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投送报名材料后请在报名时间内联系报考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未联系确认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名单发布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并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本此考试进行体测和面试。体能测评项目和成绩标准参照《园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对照表》(见附件5)。

2.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考生总成绩将公示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

4.考生应按照相关电话、短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工业园区区级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30。

六、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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