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区执法辅助岗位招聘

因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司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工作单位为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负责太湖水域的渔政管理。

一、补充岗位

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区执法辅助岗位

工作地点:太湖水域(苏州、无锡、常州、湖州)

二、补充人数

湖区执法辅助人员4名。

三、岗位条件

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履行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两年及以上船舶水上工作经历;

(五)具备游泳、救生和紧急情况应对等基本能力;

(六)党员、具备部队经历者优先;具备快艇驾驶、无人机操作等技能优先,年龄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六)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补充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限:2024年12月6日截止。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发送至Email:taihuzonghechu@163.com。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考察通知。

(三)面试考察

主要考察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四)体检

通过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根据入职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五、聘用合同、待遇及其他事项

1.与派遣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参照太湖渔管办同等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6035016

七、本公告由苏州新征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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