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国企)招聘

为加强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资国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101: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

岗位代码201:招商岗(综合类)8名;

岗位代码202:招商岗(语言类)1名;

各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024年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7. 国内“双一流”高校,国外TOP100高校毕业者优先;

8. 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网址

1. 电脑端:https://zhaopinp.sndhr.com

2. 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信息录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相关任职经历、项目经历、资格证书以及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等。

2. 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3. 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工作业绩阐述;⑦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报名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共有两轮。第一轮为在线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个性特征;第二轮为结构化+访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一面后根据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二面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二面人选。

二轮面试结束后,按一面成绩占总成绩的40%,二面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而造成报考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 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同时约定量化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无法履行要求的,予以解聘。

4.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其他事项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66916002。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50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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