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导语】:关于征集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关于征集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0〕80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切实做好装饰装修企业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方面的量化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50名,其中,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各5名,市区(含苏州工业园区)25名,原则上1家企业限录用1名专家。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装饰装修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并熟悉施工工程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从事装饰装修施工工作10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安全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2000万元以上或2个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二、专家职责

1.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能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及时地完成工作;

2.参与全市装饰工程综合大检查工作。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拟申报专家需填写《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合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市、吴江区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工程专家申报工作。按照每个地区不超过5人的原则,于2020年3月31日前统一将申报人员的《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3.苏州市区范围内的专家征集工作由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各区住建部门(不含吴江区)要鼓励辖区内装饰工程专家积极申报。请市区范围内相关单位及时将申报人员的《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至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市住建局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对申请入库的人员进行资格综合审查,并予公示公布。


四、联系方式

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地址:姑苏区养蚕里农贸市场四楼409室,联系电话:0512- 65185783。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2-65217125。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


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申报表请进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下载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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