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监发布《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指南》

【导语】:苏州卫监发布《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指南》

苏州卫监发布

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卫生监督指南



苏州市学校开学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指南


1、准予开学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2、学校应辟出专门场所作为暂时隔离观察区域,用于暂时隔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员工。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场所,采光和通风良好,不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

3、建立隔离观察区域登记管理制度,设立醒目的“隔离室”标识,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控制隔离观察区域内、外的工作人员进出,减少交叉感染概率。配备必需生活用品及防控物资,木质或铁质椅子若干,不宜配置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

4、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口罩等)专用带盖垃圾箱,定时用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

5、结合本校实际,在教学楼、食堂、宿舍、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满足师生需求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干手机等,幼儿园也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洗手设施。

6、开学前要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和整治。开学后重点场所(区域)及玩具学具应进行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预防性消毒要求所有场所每日两次,专用教室等重点场所要求进出一批次学生立即消毒一次。

7、加强日常通风换气,寒冷天气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段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温暖天气全天开窗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档案室、机房除外)。

8、做好饮用水启用前的消毒工作及记录,定期清洗消毒用水设施、器具,水质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每日至少一次对饮水机出水口使用75%乙醇擦拭消毒。使用校车的学校,要求校车公司每日按批次对车辆进行消毒。

9、落实师生员工的体温检测与健康状况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所处位置及健康状况。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旅居史的、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病例的教职工、学生暂不返校,任何师生员工不得带病返校或复课工作。已经下沉到抗疫一线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14天向相关组织申请离岗进行居家隔离。外地回来的师生要向学校报告,并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管理,排除感染隐患后,经学校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返校开学。

10、师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每天切实落实晨午检工作,体温高于37.3℃的学生应带至隔离室,等待监护人来接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追踪病因,病愈返校人员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

11、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师生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等卫生习惯。推行七步洗手法,倡导师生员工用流动水、使用洗手液(肥皂)清洗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手部未清洁前不要触摸眼、鼻、口等部位。

12、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均应进行消毒。严格幼儿园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

13、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

14、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让学生到校内临时隔离室留观,或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和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疾控中心的专业指导下,配合做好终末消毒、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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